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教師補助]全英語課程教學_申請期限至9/15(一)
[教師補助]全英語課程教學_申請期限至9/1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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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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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師於114年9月15日前,填寫申請表後送至雙語中心辦理
申請表參閱附件一(0001-1)或附件二(0001-2)
更多資訊:
一、依本校「全英語課程、學制及學程推動補助要點」規定 (詳如附件3),實施方式如下:
(一)補助方式:按第3點第5款規定,開設全英語授課課 程,每門課程得擇一提出申請。
1、授課鐘點:得以1.5倍計算,但總超支鐘點數仍受本校授課時數辦法之限制。
2、補助經費:當學期教師符合基本授課時數,且開設課程科目名稱不同,新開課程每門課程每學分得補助5,000元獎勵金,續開課程每門課程每學分得補助 5,000元教材補助。每位教師至多以二門為限。
(二)課程類型認定:
1、應符合第2點第4款規定,並以本校「英語相關課程類型判定基準」(詳如附件4)為審查準則。
2、另依教育部規範,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定義, 係指教學內容、學術/教學教材、師生互動、學習成果展示與評量皆100%採用英語,且課程目標不以英語語言學習為目的。學生間互動於特定情況下可使用中文,但不超過課程的30%,例如學生於分組互相討論時可短暫使用中文,但最後仍需以英文提出討論成果。
(三)品保規範:應符合第5點規定。
1、獲補助之授課教師,須於獲得補助當學期起二年內取得經本中心認可之全英語授課之培訓課程認證或 修業證明。例如本校EMI 教學資源中心辦理之「教 師全英語教學知能培訓課程」等,相關訊息可參見中心網頁。
2、相關成效評估將由本中心每學期依規定進行,若有 未實際以英語授課者或未完成培訓課程認證者,則 視情節輕重取消往後補助,並列入未來補助評估。
(四)本項補助與其他各單位之全英語授課課程補助,不得重複申請,僅得擇一受領。
二、為統計全英語課程數及落實執行教育部相關計畫,敬請 申請教師至教務資訊系統之「維護教學大綱」確認並修正「授課使用語言」為「英文」,並依該課程規劃調整 「英文/EMI課程」選項(操作手冊詳如附件5,114-1學期截止時間:114年9月13日上午8時)。
三、敬請符合上開申請規範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並於旨揭日期送本中心憑辦;另授課教師如為其他單位所聘, 亦請加會該單位,以利於課程鐘點1.5倍之計算。
承辦人:
夏子涵
聯絡電話:04-22840153-27
電子郵件:julie123@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