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增進EMI教學成效評估獎勵申請(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
增進EMI教學成效評估獎勵申請(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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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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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EMI教學成效評估獎勵申請(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
1.依據
增進EMI教學成效評估獎勵辦法
2.補助對象
本校編制內講師級以上專任(案)教學及研究人員。
*每人每學期至多申請2門,且課程科目名稱不得相同。
3.獎勵金
- 執行課程須為ESAP或EMI課程,且開課單位為本院或本院所屬教學單位。
- 課程需符合教育部及本校規範(參閱附件);ESAP課程須註明其適合銜接之EMI課程。
- 每門課程獎勵金額依期末修課學生數核發:
期末修課學生數 |
核發金額 |
10位以下 |
新台幣壹萬元 |
10~14位 |
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
15-19位 |
新台幣貳萬元 |
20~24位 |
新台幣肆萬元 |
25~29位 |
新台幣伍萬元 |
30位以上 |
新台幣陸萬元 |
如於相同課程名稱及內容之中文授課課程(CMI)中與申請之EMI 課程同時執行「課程學習自評表」調查,
獎勵金額依上述金額之2倍發放。
4.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
- 需繳交以下兩份資料至農資學院辦公室或寄信至km.hsu@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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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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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符合課程之「ESAP/EMI課程學習自評表」(或可參閱其他老師範本: 範本一、範本二)
第二階段
- 申請期限: 114年5月26日至114年6月28日
- 需繳交以下資料至農資學院辦公室或寄信至km.hsu@dragon.nchu.edu.tw
- 彙整學生課程開始前(第四週前)及課程結束後(第15~19週)之自評結果,依修課人數回收率需達80%
- 繳交至少一頁自評表統計結果分析報告
獎勵金將於期末核發給資料繳交完全者(包含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
聯絡窗口 Contact:
許助理
km.hsu@nchu.edu.tw
04228403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