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news--[EMI-教師社群]115-1跨校教師雙語專業發展社群
[EMI-教師社群]115-1跨校教師雙語專業發展社群
- 分類 :
- 日期 : 2026-10-19
- 點閱 : 31
國立中興大學 EMI 教學資源中心為推動教師跨校協作、精進雙語教學能力並建立課程品保機制,特訂定本實施計畫。歡迎全國大專校院教師踴躍組隊申請!
📌社群類別與任務:本計畫分為兩大類社群,申請團隊可依需求擇一參與。
- 【A類】ESP/ESAP教案社群:由語言教學專長教師主導,將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The Language Training & Testing Center,以下簡稱LTTC)提供之ESAP標準化教案導入至教學現場中,另研發ESP/ESAP一學期之課綱或共創ESP/ESAP教案,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
- 第一階段–標準化教案導入:
- 第二階段–課綱發展與教案創新(兩個類型擇一執行):
- 課綱發展型:領域專長教師與語言教師協作,共同規劃並研發可整合語言與專業內容之ESP/ESAP課程,其課綱內容應包含學習目標、教材簡介與架構、教學模組與大綱、評量方式說明及專業英文字彙對照表,以作為學生從基礎核心課程銜接至各領域EMI專業課程之橋接課程。
- 教案創新型:依據LTTC研發之《學術英語Power Up》系列資源書內容,規劃Micro tasks融入至教學現場中,發展原創且具實踐性之創新教案及課程投影片。
- 分享與交流:本中心得邀請各社群教師分享或參與跨校交流活動,並鼓勵成員積極參加各類研習或工作坊,擴大專業社群之推廣效益。
- 【B類】課程品保社群:由社群成員共同選定一門由成員授課之EMI課程作為品保實踐對象,依據本中心所提供之品保尺規範例,進行課程特性與教學需求分析與調整,據以發展出具體適用該課程之品保尺規,並於課程實施期間共同推動相關品保作業,確保教學品質與成效。
- 擇定課程:共同選定一門由社群成員所授之EMI課程,透過檢視課程目標、核心能力、教學方法以及評量方式等,分析課程實施之挑戰與教學需求。
- 研擬尺規:
- 本中心提供「EMI課程品質保證公版評量尺規」。社群成員應依該課程特性修訂符合需求之品保尺規。
- 範例中「評量面向與指標」均不得刪除,僅得調整各指標之「質性描述」或新增指標,以兼顧一致性與彈性。
- 為強化學習者觀點與實務應用性,得邀請1至2名修課學生代表參與尺規之研擬與修訂,促進課程品保機制之共構與共識形成。
- 尺規審查:於公告期限前提交修訂完成之「EMI課程品保尺規」,並由本中心邀請外聘專家審查。
- 品保實施:社群應依據審查意見修訂尺規後,針對各項指標,透過教學問卷、入班觀課紀錄、學生作業與評量成績等數據,進行課程品質評估,並提交期末課程品保成果報告。
- 分享與交流:本中心得邀請各社群教師分享或參與跨校交流活動,並鼓勵成員積極參加各類研習或工作坊,擴大專業社群之推廣效益。
📌申請資格與方式
- 召集人:每社群須由一名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行政聯繫、活動統籌與成果彙整等相關事宜。
- 申請方式:請各社群召集人填妥計畫申請表(如附件1),並點選右上角上傳申請表。若申請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審核及補助
- 審核作業:由本中心統籌辦理,並依據申請表內容及前一學期執行成效進行審核。每年度補助名額與經費總額以本中心年度預算編列為限,若當年度補助經費已用罄,則不再受理當年度後續申請案。
- 補助原則:
- 項目類別如下:
- 業務費:每一社群至多以編列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諮詢費、審查費、交通費、工讀費、膳費與雜支(以業務費6%為上限)等。另為推動整合AI導入英語自主學習,增列AI工具訂閱之軟體使用費補助,每月以不超過新臺幣1萬元為限,且不得與其他業務費項目相互流用。所訂閱之AI工具,不得為數位發展部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例如DeepSeek等),並應符合政府資通安全相關規範。經費額度請依實際需求於申請表中詳實編列,實際核定金額由本中心依審查結果核撥,核銷規範詳見後述第(三)項。
- 教師獎勵:視社群執行成果擇優核發,每案至多新臺幣48,000元,並依下表分配予各社群成員。
-
| 社群類別 |
獎勵金上限 |
| 社群召集人 |
社群成員平均分配
(不含召集人) |
總額 |
| 【A類】ESP/ESAP教案社群-教案創新型 |
18,000元 |
27,000元 |
45,000元 |
| 【A類】ESP/ESAP教案社群-課綱發展型 |
18,000元 |
30,000元 |
48,000元 |
| 【B類】課程品保社群 |
18,000元 |
30,000元 |
48,000元 |
- 為避免重複補助,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本中心或本校其他計畫補助經費。如經查實有重複申請者,本中心將停止補助,並追回相關補助經費。
- 核銷作業:
- 經費核銷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相關行政流程請參考「核銷說明」(如附件2)。
- 本計畫執行期程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若未於計畫期程截止前執行完畢,將收回剩餘經費。
📌計畫管考與結案
- 社群召集人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後兩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格式請參附件3至4)。
- 社群召集人應確認每位社群成員皆於計畫期程結束後兩週內填畢線上回饋表單。
- 「成果報告」資料將公開於本中心網頁,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 「成果報告」繳交情形及回饋表單填覆狀況,將作為本計畫核發教師獎勵額度及未來申請相關計畫補助之重要依據。
附件敬請點入雙語中心網頁下載及報名:
https://emitlc.nchu.edu.tw/community/18
聯絡人:雙語中心郭小姐/蔡小姐
E-mail:erinkuo@nchu.edu.tw / gisele816@nchu.edu.tw
電話:153#22 / #23